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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1 / 2)

放得什么肉他如何知晓?什么粥?他才刚起来,哪里知道什么粥。

粉衣公子僵硬的脸色,黑脸仆从脸上的笑意渐渐收敛起来。倒是他搞错了,这不男不女的小子除了会做些呛死人的菜,没见他做出过什么能入口的。早晨端进老爷子屋里的朝食怎么可能是这小子的手笔?

收敛笑意的一张黑脸棱角分明,面相有几分骇人气势。络腮胡子之上,一双鹰凖般犀利的眼睛。静静盯着人看时,仿佛一言不合就能掏出一把刀将胆敢顶嘴的人宰了。此时他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眼前的人,粉衣公子额头的冷汗止不住冒出来。

他心里不服气,可这些仆从不是他楼里的奴才。随便一个拎出来,都能将他掼在地上打。冷汗沾湿了后衣领,他脑袋越垂越低,直至不敢跟黑脸仆从对视。

“就知道不是你。”黑脸仆从冷哼衣裳,这么些日子他们早已知晓这小子几斤几两,都懒得再说。

知不是他做的朝食,他便扭头去找掌柜的。从后厨端来的粥食,不是这小子做的必然是店家。虽然只是一小吊罐的粥食,仆从却对此很是上心。老爷子自打身子衰败以后,已经许久没有好好用膳。身子瘦得难以支撑,如今难得夸一句好的东西,他们自然得上心。

掌柜的有些茫然:“肉粥?”

尽早的朝食里虽然有粥,但店家一般提供的都是白粥,肉粥不是店家做的:“估计是哪个客人熬的。哦,对了,昨日夜里,一对小夫妻来客栈借宿。这不厢房被贵人包圆了?两人住的是后院的大通铺。夜里来得晚,听说还动了灶台,应当是他们做的。”

掌柜的提起来,这一堆仆从自然有知晓的。毕竟昨夜粉衣公子做菜之时,还有好几个人监工。

黑脸仆从的眉头皱起来:“那这对小夫妻人呢?”

“走了。”掌柜的也看出来这贵人是看上那小夫妻的手艺了。想着这些日子为了给楼上那老爷子做吃食,里里外外换了几个厨子。立即就一拍大腿,懊恼:“那小夫妻来县城办事,天还没亮就退房走了。这会儿才来问,估计人都已经坐上车回乡了!”

事实上,安琳琅和周攻玉两人还未回乡,此时正在北街的瓦市里。

周攻玉昨日冻了那一遭,夜里喝了点滚粥又好生睡了一觉,如今看起来已经好多了。两人在人群中穿行,县城的瓦市比武原镇的大得多。不仅场地更大,买卖的东西种类也多许多。原本两人该租车回去,但安琳琅记挂着在客栈里闻到了辣椒的味道,想着来瓦市碰碰运气。

还别说,虽然没找到辣椒这等东西,却让她发现有瓦市里那西域的商人挑着筐来卖土豆。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土豆这东西好像是明朝才传入中原的。虽然她如今身处的朝代并非正统历史上记载的王朝,但土豆居然这么早地出现在大齐边疆的小县城里,着实令人吃惊!

不过估计是这东西灰不溜秋的还沾着土,模样不好看,闻着也没什么香味儿。倒是有人买了点尝尝,结果煮熟了,发现味道还不如板栗。如今两大筐的土豆摆在角落里,无人问津。安琳琅拉着周攻玉走过去问的时候,那商人还以为他们问的香料。

他立即站起来,黑不溜秋的大手从面前整整齐齐的香料袋子里头抓了一把递到安琳琅跟前:“这是我们那儿最好的香料!磨碎了擦身上能香一天不散味儿!”

周攻玉诧异地看向拉着他匆匆来这个摊位前的安琳琅,以为这丫头终于晓得美丑了。结果安琳琅抬手就是一推,直接将那摊主的手推到一边去,指着摊主后头那一大筐的土果子一副小脸乐开花的模样问道:“店家,你后头那两筐吃食怎么卖?可有秧苗?”

店家卖这两筐土豆将近一个月,终于遇上一个识货的:“秧苗没有。就这两筐。”

安琳琅骚了一圈,全是没有秧苗。不过土豆这东西是茎块发芽的,育秧苗也不难。她幼年时候跟着祖父在川渝地区呆过,小时候吃得最多的就是土豆。家里有地,也曾跟着爷爷一起亲手种过,自然知道。土豆对土壤的要求不算高,耐寒又高产。在西北这等地方种土豆,可比种粟米和稻米强多了。

关于土豆的美食对安琳琅来说是刻在骨子里的,习以为常的东西。旁人或许只是将土豆视作一样蔬菜,但安琳琅来说,这是等同于稻米的存在。

“有多少?”意外发现土豆,这就跟小说里头主角捡漏一样,碰上了都是赚,“多少钱一斤?”

店家从北边弄来这两筐土豆着实不容易,原本定价二十文钱一斤。但二十文钱卖了一个月就卖出去三斤不到,也不敢要价太高。店家这会儿生怕大客户跑了,一咬牙就说:“你要是全拿了,给你十五文钱一斤。这东西是北边儿来的新鲜吃食,搬过来花了不少力气……”

他边说别头瞥安琳琅脸色,就怕她反悔:“也不多收里银子,十五文钱就赚一个辛苦钱。”

武原镇上一斗新米才三百文左右,也就是十二三文一斤。这土豆要价比江南的新米还贵。见安琳琅没有压价的意思,周攻玉眉头不由微微扬起来。

“行,我就一起拿了。”虽然要价比新米贵,但意义是不一样的。

两筐土豆差不多二百七十几斤。店家看安琳琅给钱干脆,将零头给抹了。两筐土豆一两半银子买下来。装土豆的筐店家也一并给送给安琳琅。安琳琅心里高兴,站在摊铺门口就让周攻玉去雇车。等会儿将这两筐东西放上去,两人顺道跟车一道回镇子。

瓦市里做马车生意多了去,大多来这里采买的人都是大批大批地买。那些东西靠人搬不回去,自然就得租车送。这送的多,供需有了,瓦市的租车产业就发展起来。

周攻玉嫌牛车太慢,租的是马车,还是带顶棚和车厢的那种。

安琳琅这会儿不想逛了,瓦市里卖的东西就那么些。除了货物,就是活物。耳边人牙子鞭笞奴隶的鞭子声十分渗人,看天色,眼看着辰时就要过去。安琳琅也着急回去,便没计较租车这点银两。贵是贵了些,但衙门办事儿正好省了一笔。就打这银两花了,租马车就租马车吧!

东西搬上车,车夫一甩马鞭,车子便嘚嘚地走起来。

他们这边刚走,客栈那头贵人的仆从打听到瓦市这边已经找不着人了。那黑脸的仆从还不死心,亲自去瓦市里头转了一圈。确实没瞧见什么俊俏得仿佛神仙下凡一眼就能认出来的男子,只能败兴而归。

马车走得快,但走到半路,病秧子呼吸一沉,人就晕晕乎乎地倒在了安琳琅的怀里。

他突然倒进来,安琳琅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要不是感受到怀里人烫得跟火炉子里拣出来的一般,她都要以为这人半途猝死。抬手摸了摸他额头,不出意外滚烫。人双目紧闭地趴在她一边肩膀,灼热的呼吸把安琳琅的皮肤都烫出一层鸡皮疙瘩。

拍拍他的脸颊,安琳琅心里着急:“玉哥儿,玉哥儿?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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