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园里灵气充盈又安全,三人睡了一个好觉,待到顾十一从药园里出来,打算就着昨晚挖出来的土坑,烧水洗漱的时候,发现昨晚那个火坑不知被甚么东西给刨了,吃过的骨头埋在土里,也被刨了出来。
顾十一蹲下去,察看地面上深深的划痕,
“啧啧……昨儿晚上来这里的野兽,这爪子可够长的……”
看这地上的痕迹,至少也有半尺长,也不知是个甚么玩意儿,不但连地里的骨头都给吃了,还有自己挂在两丈高的树杈上的几张兽皮也给扯下来吃了,为甚么是吃了,因为地上还有散落的带着毛的碎皮毛!
“嗷……”
远处的山林之中,传来了一阵野兽的咆哮,顾十一听出了里头浓浓的警告意味,她警惕的左右看了看,狐狸道,
“应该是我们昨晚上占了这地儿,这片地盘的主儿今日发现后,向我们发出警告了!”
顾十一眉头一挑,她做真灵这么久,还是头一回见着不畏惧自己气息的野兽,她记得天一门有本书上说蛮荒之地的不少异兽都十分厉害,洪荒时,还有不少敢与真灵、灵凤等真灵打斗的巨怪,看来还真没说错!
不过顾十一进这里来也不是跟谁打架的,于是也不升火洗漱了,带着大王和狐狸离开了那片森林,她还特别叮嘱狐狸,
“这蛮荒里异兽比蛮族更可怕,你小心些,别到处乱跑!”
“嗯!”
狐狸点了点头,一旁的大王,顾十一倒不担心,他是草木精灵,实在不行往地下一钻,谁也奈何不了它!
他们又往前飞行了五百里,就见得茂密无垠的苍茫绿原之中,现出了一条蜿蜒奔涌,阳光下闪闪发着光的大河,半空之中风吹来,带来了水气,顾十一问二人,
“这里如何,我们在这里躲上一阵子,之后再回中原去吧?”
大王与狐狸见状都点头,
“好,顾十一这地方好,有山有水,我喜欢!”
当下顾十一带着他们降下了妖风,一头扎到了河边的密林里……
河边的密林有不少野兽,又离着大河不远处,有一处村寨,许是因着靠近水源的缘故,此处居住的蛮族人不少,因而聚居之地与其说是村寨,不如说是小城市了!
顾十一隐了气息绕着那村寨转了几圈,挑了附近一处不起眼的小山,劈开了一处小小的洞府,住了下来,因为在修士大会之上没有买到合适的法阵,顾十一只能将就着用以前的那一套法阵,她也知晓这法阵对那些蛮族巫者没有半点用处,因而也不打算就那么睡在洞府之中,只是弄个洞府做幌子,每晚还是在药园里头睡。
她在这处一住便是十来天,以她的性子便有些坐不住了,便打算带着狐狸和大王去那村寨里瞧瞧热闹!
“即是在进入蛮族人的村寨,自然还是在乔装改扮,最好能混进人家里才好!”
顾十一换了一张脸,把自己弄成了一个身形高大的蛮族汉子,下头穿了一条兽皮裤,上头打着赤膊,露出胸口到小腹的一片黑漆漆的毛,披头散发,肩上扛了一把大石斧,一只手上提了几只野兔子,那模样就跟从荒野里走出来的野人般,而他的脚下跟着的光屁股儿子自然就是大王了,还一条尖耳朵,尖嘴的灰毛丛林狼,狼背上背了一个兽皮包袱,脖子上挂着一根草绳,被光屁股小孩子牵着走。
“哈哈……”
魁梧的汉子,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还伸手拍了拍微凸的肚子,
“啧啧……这小风吹着,还挺舒服的!”
说实话,她这都当了两百年女人了,还头一回这么坦哪啥露那啥的大摇大摆的在光天下日下走动,这感觉……
啧啧!
还挺爽的!
他那儿子听了连连点头道,
“我也觉得,也就是人族那么多麻烦事儿,大家都不穿衣服多好!”
说罢还晃了晃自己那翘起来的小鸡鸡,
书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