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书本网>都市小说>混蛋> 559 我也想当蓉城人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559 我也想当蓉城人(1 / 2)

“哥,既然你都说咱们是亲兄弟了。”

“那你愿不愿意为弟弟我办一件事啊?”

我的话,让苟圣的身体一愣。

他抱住我的手,也慢慢松开。

呵呵,什么兄弟义气。

到最后,不过是生意。

“我让你加入我们沈家,以后你在蓉城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但这都要有代价的。”

我的语气严肃。

我的眼神认真。

没有了昨晚的说说笑笑。

没有了昨晚的打打闹闹。

我们之间的关系,一下子从兄弟,变成了权衡利益的生意。

看起来傻乎乎的苟圣,在此刻却显得无比精明。

“我没说要加入你们沈家啊?”

“谁说要加入你们沈家了!”

苟圣的话,让我有些吃惊。

只见他得意地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苟旦,你有你的沈家!”

“老子也有老子的白家!”

“过几天,我就会去跟老狗做基因鉴定,一旦我不是老狗的儿子,我就会去缅甸找我的白家!”

苟圣不傻。

不但不傻,演技还很好。

我只觉得背后发麻,他身上那股小混混般傻乎乎的气质,全部都是装出来的。

果然,只见他一边穿衣服,一边斜眼盯着我。

“哼,沈墨,我还没有忘记,当初你是怎么从这里,把我赶出去的。”

“外面下着大雪,寒风刮在我的脸上,白雪落在我的头顶,我好冷啊!”

“我的心也凉透了.......”

苟圣的眼神,时而清澈,时而浑浊,就连我,也一时间看不清楚,他什么时候说的是真话,什么时候说的是假话。

踏踏踏——

身后,林啸踩着焦急的步伐跑到了我的身边,然后对着我的耳旁轻声说道。

“白马来了,就在门口!”

我惊恐地回头,只见大门口,站着一个穿黑西服的男人,戴着墨镜和口罩,脑袋上的白发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干练的短发。

不过他身上那股儒雅的气质,却让我一眼就认出了,此人就是白马。

怪不得我们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都找不着他,原来他第一天故意露出来的白色头发,只是他的伪装啊,谁又能想得到,他戴的是一头假发呢?

“弟弟!今时不同往日了!上次你让我在我朋友面前丢了面子,我希望这一次,我朋友来找你帮忙,你不要让我失望啊!”

苟圣躺在我的沙发上,悠哉悠哉地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自信。

跟我搞好关系,原来他是为了利用我?

我还想利用他呢。

却反过来了。

不得不说,苟圣的心机,的确很深。

我没有办法,只好朝门口的白马招了招手。

......

家中的书房,只有白马跟了过来。

我们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纷纷清楚对方是什么底细了。

“我说过了,我会给你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

白马微笑着摘下脸上的口罩跟墨镜,神秘的眼神里,看不出是善意还是恶意。

“你早就知道了,苟圣其实是白风清的儿子?”

我朝白马发问。

如果苟圣不是白风清的儿子,他也不会护送苟圣来蓉城。

白马没有说话,而是继续观察着我。

“那你也是白家的人喽?”

“是谁的手下?白振虎?白振龙,还是白振风?”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书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