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嫩嫩的莲藕被片成藕片,在红汤里沉浮。
满是心眼洞子的藕片,被轩辕文琴挑了上来,眼里含着泪花。
真的太好吃了!
爽脆的口感,一口下去还拉丝,吃起来非常上瘾,一片不够再来另一片。
要是被破云大陆的人看到,他如此豪迈的吃饭,一准骂道:“是谁家的败家子,吃一片就稳定破损的精神力和魂魄,一节能让肉身尽毁的人死而复生,放下那片灵藕,让我来!”
现在他完全被美味所俘获,筷子一转。
“饕餮之心!!!”
轩辕文琴对着铁盆跪了下来,见到饕餮的心脏,就相当于世界上有一只饕餮死亡,这可是能吃穿天空的饕餮啊!
相传破云大陆差一点消失,就是因为一只饕餮的出现,吃遍山河,宗门领地,连去围剿它的修仙者们全都丧生在它的口腹中。
还是仙界破例出手相救,饕餮被收服,为破云大陆留下了人类,几千年休养生息,破云大陆才重新繁荣起来。
那饕餮对破云大陆来说,只是记录在卷轴上的传说,是比凤凰和龙族还要难以看到的存在。
所以轩辕文琴知道他灵根破损后,并没有修复它的念头,希望太过于渺茫,比下一秒破云大陆毁灭还要渺茫。
但如今他看到了什么!饕餮之心!
“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就没错了。”
林歆欢是懂得废话文学的。
饕餮,不就是猪吗?猪是杂食动物,给什么吃什么,完全不挑食。
猪心就是饕餮之心。
反正一盆毛血旺也没毒,就让轩辕文琴试试呗。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当了一回小白鼠。
林歆欢在捧着一碗毛血旺吃得香:“嗯嗯,猪血比鸡血好吃,毛肚烫得时间刚刚好,爽脆!”
轩辕文琴吃下去的食材,在他胃中融合,无数的灵气化为丝线,缠绕旋转。
碎成雪花般的灵根,在这股灵气之下,瞬间聚集,片片连接,转眼间他的丹田中出现了完整的灵根!
“我的灵根回来了”
不可置信一遍遍抚摩丹田,用精神力内视,越看灵根越好看。
林歆欢看着一好好的帅哥,露出了痴呆的笑容,确定不是村口的二傻子吗。
“不,比之前的灵根还要强壮!”
轩辕文琴发现了差别。
灵脉的粗细决定着灵气的储存量,灵根的粗细决定着灵气的吸收量,你吸收得灵气比旁人多一倍,就能说你进阶的速度比他们快一倍。
这就是宗门喜欢挑选好灵根的人,作为自己弟子的原因。
谁不喜欢不用自己多教,就能快速进阶,为自己长面子的好苗子呢。
林歆欢闻言手晃过自己丹田的位置,自己似乎没有灵根,丹田处空空荡荡。
当时所有颜色的魔法元素混合成一团转化成灵力,蕴藏在体内各处,每一处毛孔都可以吸收灵力。
她精神力看到了轩辕文琴的灵根,就像是扎根于土地的树木,枝叶四处向外伸展,连接着灵脉,不断吸收灵气,向灵脉传输灵气。
但她的的确确是元婴期的水平,所蕴含的灵气与轩辕文琴差不多。
甚至没有灵根,每个毛孔都起到了灵根的作用,灵气非常偏爱她,随时随地向她涌来。
轩辕文琴吸收灵气的量,好比吸尘器的吸力,那么林歆欢可以比作最高级别龙卷风的吸力,好在超市中灵气稀疏,不然就看到一个行走的龙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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