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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4章 各家有各家妙招(1 / 2)

【。3。】,

围观两家炒鸡厨师做炒鸡,现场人群里也逐渐分成了两派。

“还是光棍炒鸡他们家做的最正宗了,我们沂城的炒鸡就该是那样的。”

“谁说的?我觉得是胖子炒鸡家做的最正宗,我从小到大吃的炒鸡都是他家那样。”

“肯定不对,胖子炒鸡放那么多的汤,那还是炒鸡吗?那分明就是炖鸡。”

“对对,我去胖子炒鸡吃过,他家还会放松菇和粉皮,正宗的炒鸡肯定是不放那些东西的。”

“但是胖子炒鸡放那些东西就是好吃啊,而且徐胖子做的炒鸡有汤,用那个汤泡馒头可好吃了。”

“没错没错,胖子炒鸡那个汤,泡馒头,还是煮面都好吃的。”

“你们这些吃法,都不是我们沂城炒鸡了。”

“没错,沂城炒鸡就是简单的炒鸡,就是光棍炒鸡店那种,干炒出来的,用的是沂蒙山的跑山大公鸡,那才叫正宗。”

“管他正宗不正宗,我就觉得还是胖子炒鸡他们家的好吃。”

听到人群里两派争论,显然两派谁也说服不了谁。

在正宗不正宗这个问题上,两边都有些丝毫不让的意思。

作为完全的旁观者,冯正明他们看着还觉得挺有意思。

尤其是丁远、高永福和侯冬觉得眼前热闹景象很有趣。

丁远笑呵呵环顾周围,接着凑到冯正明他们身边。

“他们这边人还挺热情,大家都为了这个炒鸡正宗不正宗吵起来了。”

侯冬顿时笑着附和:“真的很有趣,我觉得以后在泉城也能搞这样的比赛,大家都做一样的菜,看看谁的水准高,就在街头上。”

高永福听到侯冬这话,看向冯正明问:“这种活动,能在泉城搞吗?总觉得像是故意挑事。”

冯正明则笑了笑回应:“应该也能搞,不过不能这样搞,肯定要做一些改变。”

炒鸡需要挺长时间的炖煮,所以围观的人争论始终不停。

两家店似乎也知道炒鸡需要等。

所以竟然还给现场围观的人安排一些小凉菜。

冯正明他们跟着蹭吃蹭喝,也都觉得这两家店还挺会做生意。

丁远吃着小凉菜嘀咕:“他们这样做,赢得了很多人的关注,今天过后,无论他们两家谁是正宗,都出名了。”

侯冬点头:“对啊,他们这样一弄,肯定要在沂城出名,以后外地人来沂城,肯定都会被推荐这两家的。”

高永福想了想低声问:“冯哥,你说他们两家不会是故意的吧?”

“故意的?”侯冬一脸疑惑。

丁远给出解释:“小高的意思是,他们两家故意这么去争个高下,趁机做广告。”

冯正明看了看大量围观人群:“不排除故意这样做的可能性。”

紧接着冯正明又给出自己的一些判断。

“即便他们是故意,我也觉得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好,至少经过这样一番闹腾,可以让沂城炒鸡的名声打响了。

今天在场围观的人里,肯定不止我们几个外地人,肯定会有其他外地人被吸引来。

只要是两家真的有那份手艺,外地人吃了之后会记得,回去再一宣传。

那么沂城炒鸡的名声会传播的更广,被更多人知道,沂城也会吸引到很多人来。”

听冯正明这么说,丁远低声问:“冯哥,你好像还挺支持他们做法?”

冯正明笑着点头:“当然支持,他们的做法很好。”

经过了大约接近一个钟头的炖煮,两家的炒鸡终于出锅。

付厨师那边揭开锅盖,顿时飘出一阵略带焦香的香味。

光是闻着香味,也知道炒鸡用的鸡肯定非常好。

徐厨师这边也跟着揭开锅盖。

和付厨师那边不同,徐厨师这边锅里保留一定的汤汁。

同样能够闻到非常浓郁的炒鸡香味。

揭开锅盖后,付厨师那边是把切好的青椒块倒入锅中,进行一番翻炒便出锅装盘。

徐厨师这边则是把准备好的松菇和粉皮倒进锅里去再煮一下。

等到松菇煮透,粉皮也已经煮的完全透明。

也是在临出锅的时候,加入切好青椒块翻炒后出锅。

青椒最后的加入,给炒鸡增添几分青椒的清香味。

而且也让炒鸡的配色变得更漂亮。

冯正明看着两家炒鸡,他不禁觉得两家的争吵没有什么意义。

两家明显都做的非常好,光是闻着两家炒鸡香味十足。

看着应该是相当有滋味的炒鸡。

不过两家还是继续较劲。

做好了两盘炒鸡,便让现场围观等候的人尝尝。

“来来大家伙都尝尝看。”

“对,大家都来尝尝,看看究竟我们两家谁更正宗。”

“没错,看看谁家的更好吃。”

“对,大家觉得谁家好吃,那谁家就是正宗的。”

丁远、高永福和侯冬也过去排队,想要尝尝看两家炒鸡的味道如何?

现场,两家这一大锅的炒鸡,为了让围观的人都能吃到,专门准备了好几锅。

所以接下来,又是一锅一锅的炒鸡出锅。

现场的人脸上都挂着笑容,盯着一盘一盘炒鸡,眼神里都透出光芒,甚至有人不停地努力咽着口水。

冯正明没有去排队,他缓步走到两家的灶台前。

仔细观察了一番,并且也看了一眼两家准备的大公鸡。

大公鸡确实是非常好的鸡。

看着相当雄壮威武。

而且从爪子上看,可以清楚看出确实是山里刨食的跑山鸡。

冯正明曾经跟师父来过一次沂城,当时也是到这边来采购大公鸡。

那个时候,他就知道,沂蒙山的跑山鸡确实非常好。

这些跑山鸡,过去是山里人家自家养的。

山里人家也不知道什么科学喂养。

自家后面就是山,干脆就把买回来的鸡仔放在山里养。

小的时候是喂养一些粮食。

大了之后,这些鸡便会在山里自己四处跑,在山里刨食。

所以这种鸡的鸡腿会显得很粗壮,爪子也会比养殖的鸡更厚实。

尤其是爪子的脚掌部份,会有一个厚实的肉茧。

想到这里,看着面前两家剩下的几只大公鸡。

冯正明突然觉得,这些大公鸡可以成为沂城的一项产业。

就发展山里散养大公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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