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又练了一招飞锤绝技,在必要的时候,把锤子扔出去,同样可以一招制胜利。
雷国民曾经说过,自己可以在六秒钟之内,用锤子置人于死地。
为了在作案中,能保持充足的体力,雷国民还每天坚持跑步,不管刮风下雨,最少要跑二十公里。
但是仅靠这些硬件身体条件,还远远不够,雷国民身上的一些优点,同样不可忽视。
他做事坚韧不拔,思维非常缜密,不仅极有耐心,而且善于总结经验。
为了做成一起案子,雷国民可以准备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的时间,必须要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出手,否则他宁愿放弃。
雷国民真正的把抢劫,当成了自己的事业,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会锲而不舍,迎难而上。
为了能快速逃跑,他学会了开车,为了能把银行的金库打开,他学会了电焊切割,为了能便于隐藏,他学会了多地的方言……
雷国民与时俱进,不断的学习新技能,不断提高自己,这也是他能多次作案成功的最关键因素。
如果雷国民能把自己的钻研和执着,都用到正当行业,估计赚到的钱,应该比抢劫来的还多。
不过雷国民虽然钱抢了不少,却和其他悍匪,有一个显着的区别,那就是生活异常节俭,从不铺张浪费,对自己特别抠门。
他把抢来的钱,大部分都存在了银行,生活中不舍得吃,不舍得穿。
用夸张点的说法来形容,那就是上厕所都得带双筷子扒拉扒拉,看看有没有什么能重复利用的。
雷国民的抠门,在作案的时候也是一样,出门踩点从来不住高档酒店,基本就是十块二十块的小旅馆。
对于交通工具的选择,能走路去的,绝对不会坐公交车,能骑自行车去的,绝对不会打车,能坐火车去的,绝对不坐长途客车,能买到硬座车票,绝对不会买卧铺。
但他对自己的家人和乡亲,却出手非常大方,做事有里有面,绝对的够意思。
雷国民同样也是瞧不起张君的悍匪之一,他落网之后,决定彻底交代案件,就跟负责审讯的警察说:“你们以后审犯人的时候,别老拿张君和张子强吓唬人,你们以后只要提我,肯定能把他们镇住。”
随后雷国民又遗憾的提出了一个心愿:“哎呀,你们应该找一个作家过来,我的这些事,足够写一本书了,肯定十分精彩。”
他的这个心愿,当然无法得到满足,雷国民也知道,这不太现实,所以他只能再次开发出新技能,自己完成了这个心愿。
接下来的13个小时,雷国民慷慨激昂,时而像汇报工作,时而像说评书,整个人异常兴奋,滔滔不绝的把自己做过的所有案子,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
雷国民的记忆力和口才非常好,所有的作案细节都历历在目,甚至连抢来的钱,都能精确到以角做为单位。
偶尔遇到作案时间拿捏不准的时候,他都会报以歉意的微笑,过后一旦想起来了,马上会进行补充和修改。
负责审讯的警察,既不枯燥,也无需追问,只需要听他娓娓道来,认真的做好记录就行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本书将从雷国民的讲述中,来还原他的人生,以及他做过的那些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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