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听明白了,脸也不懵了,倒是有些一言难尽,顿了顿,四爷才小声试探着问道:“你知道她……为什么想养鸡?”
“她是……想亲手养大了然后再宰了吃吗?”
维珍闻言顿时嘴角一阵抽搐:“……”
还真是一个被窝里头睡不出两路人!
才将将四岁的大格格到底是怎么一步步变成他们两人心中的吃鸡大魔王的?
啊啊啊啊!
维珍心里百思不得其解,又对闺女十分羞愧,但是却也不耽误她狠狠剜了四爷一眼:“有你这么想亲闺女的吗?”
“咳咳!”四爷轻咳一声,随即摆摆手,坚决不肯承认,“爷就是随口问问!随口问问!你不要无端栽赃!”
维珍懒得拆穿,哼了一声,然后一本正经为大格格证明:“大格格就是觉得小鸡崽子毛茸茸的特别可爱,才想养的,这说明我们大格格特别有爱心,特别善良,你可别想岔了。”
“是是,小鸡崽子可爱,可爱。”
四爷一个劲儿点头附和,心里却暗道,小鸡崽子可爱,鹿鹿也可爱,就是因为它们都太可可爱爱,所以在遇到你们娘俩儿之后,都注定了……
死得其所的命运。
“你明儿让人去趟庄子,给大格格把小鸡崽子抓回来,我都已经答应孩子了,可不能食言了。”维珍晃了晃四爷的手。
“行,明儿爷让小连子去一趟。”四爷点头应道。
……
翌日,用完早膳后,维珍就吩咐茯苓去给自己准备笔墨纸砚。
茯苓闻言,还有些诧异:“主子这是又要练字?”
被茯苓这么一说,维珍难免就有些难为情起来,点了点头,道:“快去准备吧。”
“是,奴婢这就去。”一边说着,茯苓就一边朝库房走去。
看着茯苓远去的身影,维珍不自在地挠了挠头。
记得上回练字,好像还是在怀小西瓜的时候,当时是为了给小西瓜胎教来着,她还真的认认真真练过一阵来着,后来生下小西瓜就把练字的事儿给忘了,也就是平时陪着大格格在沙盘上写写画画了。
这一年多不练字,再加上中间又搬了一回家,笔墨纸砚自然早就不在屋里,被茯苓她们给收起来了,所以这时候茯苓还得现去库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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