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山,你带中军继续往前跑几里地,弄出点动静来,然后马上赶回来这里埋伏。!”若察干转过身子,背对着阳光,对安福山嘱咐一句。
咽喉干哑,轻咳了几声,抓起马鞍边的水袋打开喝了一口,长长出了一口酒气,若察干嗜酒如命,年轻时喝的半醺上战场,十分功夫能发挥出十二分的本事,也曾经是许多人津津乐道的壮举。
另一个万夫长哈斯卜赶到若察干身边:“族长,我部已经做好准备,随时可以作战。”这是最先出发的先头部队,早了半刻钟到达此地,做好战斗准备。这也是若察干备的后手,万一被大夏军队缠上了,只要能逃到这里,有人接应,就有反戈一击的能力。
远比埋伏在几十里外的伏兵来的可靠的多。
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若察干的信仰。
这山坡是个阳面漫长的缓坡,肉眼不太能看清楚,只有放马奔跑一段,才能发现战马越跑越慢,越跑越疲倦。翻过坡顶,后面的阴坡又比较陡峭,突然矮了一截下去,最适合将兵马藏在阴坡,从正面上一点都看不出来。
这种地形,一直都是北邙人最喜欢用作埋伏的地形,一边上坡马速锐减,一边是突如其来从坡顶倾泻而下,不用交手,都知道输赢已定。
骑兵冲阵,速度几乎可以决定一切。
一口烈酒下肚,身子暖和起来。若察干昂首站在坡顶,风带着呼啸声,从他耳边一掠而过,撩起了他皮帽外散乱的白发。
他眯起眼,目光投向远方。远处大夏骑兵的旌旗,成为眼前这一片黄色荒凉草原上的唯一一点色彩。
在距离更近一点的地方,那一群仓惶而逃的,就是自己的鱼饵。
若察干并不喜欢秋天,在很久以前,到了秋天,那一家人就要为怎么熬过一整个漫长的寒冬发愁,而唯一能解决的办法,就是抢劫掳掠,几乎年年如此,而他记忆里那个身强力壮孔武有力的阿爸,就是在一个秋天里,再也没有回来。
同行的族人说,杀死他阿爸的,就是残忍的可恨的大夏人。
作为一个孤儿,若察干能爬上族长这个位置,付出的远远比任何人都要多,他身上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伤疤,就是证明。
二十年时间,他才辛辛苦苦给自己拉扯出手中的这几万人马,让他去为了现在这个风雨飘摇的王庭做牺牲,他又怎么会愿意?若不是看中元宝私下给他的承诺,将来把萧族部落的牧场分一半出来给他,他甚至都未必会参加这一次对大夏人的行动。
草原的荣耀?不不不,一个孤儿,绞尽脑汁苟活,拼死拼活有了今天,这都不是草原赐予的,是自己用命换来的。荣耀不荣耀,与自己何干?
利益,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阿布所带的溃军乱糟糟的跑上山坡,打乱了若察干的思绪,乱军中,阿布神色仓惶出现在他面前,咽了几下口水,才吞吞吐吐:“族长,族长,敌军追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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