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书本网>其他小说>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27章 引狼入室竟是亲人!1999年卢龙县“10·31”特大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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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引狼入室竟是亲人!1999年卢龙县“10·31”特大凶杀案(1 / 2)

1992年5月,费强、于辉夫妇从北国边陲——黑龙江省嫩江县迁居到风景秀丽的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一直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场飞来的横祸会突然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更想不到向他们伸出黑手的竟是自己的亲人。

北方的深秋,天黑的较早,才下午5点多太阳已经沉下了地平线。1999年10月31日是星期天,傍晚6点钟家住卢龙县交通局征费站住宅楼的职工张正分正与妻子、女儿一边吃着晚饭,一边欣赏电视节目。

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住在同楼口的少妇于辉站在门外。她神情异常,眼神中透着恐慌。在她的身后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你好,我儿子今天到你家来过吗?”于辉用着颤抖的声音问道。

张家女儿应声回答说:“阿姨,今天下午没跟你儿子一起玩。”

于辉在转身要走时,嘴唇一张一翕的动了动,但未说出什么。张正分觉得很蹊跷,于辉好像有什么隐情不敢讲,他便把于辉送下楼。这时他发现在楼梯口还有一个青年男子。于辉回头和张正分打招呼说:“大……大哥……您就别送了。”随之嘴唇又无声地动了几下。

张正分更加疑惑了,回到楼上对家里人说:“于辉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想求助我们又不敢说出来。”

张正分的女儿也说:“我看于阿姨的口型好像是让我们向110报警。”

张正分拿起电话向110报警服务台说明了情况。

3分钟后,1110值班民警王惠民、赵军等3人驱车赶到于辉家门口。由于案情还不清晰,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歹徒伤害或劫持人质,3名民警隐蔽在门口两侧,由没有着装只有18岁的民警王帅模仿童音叫门说:“于阿姨,开门啊,开门啊!”

随着门锁的打开,4名民警如同猛虎下山快速扑了进去,两名男青年挥舞着匕首企图夺路而逃立即被民警们打倒在地,而后铐上了手铐。紧接着他们又将钻到床底下浑身发抖的另一个歹徒揪了出来。

直到这时,民警们才发现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13、4岁的女孩双手被捆,嘴巴被胶带封住,主卧里还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被解救后,惊魂未定的年轻女子声泪俱下,手指一名歹徒鼻子说:“三儿啊,嫂子真没想到你会于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来。我们拿你当亲人热情接待,没想到却引狼入室。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1999年10月29日夜9点多钟,迁安市“首钢”饭店灯火辉煌。喧嚣了一天的闹市区已趋于宁静。马路上很少行人。在“首钢”饭店吃饭的人都已陆续散去。只有在饭店的一个雅间里还有3个20左右的小伙子仍在边喝酒边诡秘地商量着什么。

三人中为首的叫王贵宇,小名叫“三儿”,黑龙江省嫩江县人。随母改嫁到迁安市,现住“首钢”矿业公司鸽子弯家属楼。另外两个人一名叫陈新刚,河北省昌黎县人,现住“首钢”72亩地家属楼。这3个人平素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因臭味相投而结成“朋友”。其中还有一个叫苏洪元的有盗窃前科,受过公安机关的处理。

当晚,酒饮酣处时,三儿开口道:“两位兄弟,我有笔大买卖,你们敢不敢跟我做?事成之后,不仅新刚欠我的1000元钱一笔勾销,每个人还可以分上几万。”

两人急切地问:“什么买卖?怎么个做法?”

“绑架!”三儿恶狠狠地从牙缝挤出两个字,“我有个多年未走动的表兄,家住卢龙县。半月前,我去摸了摸底儿,已经熟悉了那里的情况就选择他家为作案目标。”

陈新刚和苏洪元互相看了一眼后,立即点头同意。随后三个人一边喝酒一边研究了行动步骤,才幽灵般地各自回了家。

第二天按计划,陈新钢从市场买来了三把大号折叠刀;三儿从家里找出了三片安眠药研成粉末分成两包。又拿出一卷胶带、一支注射器和两小玻璃瓶药水。为了不出差错,他们又仔细研究了每个细节,直到认为万无一失方才罢休。

10月31日早6时,三个人集合到一起吃完早点后,每人怀揣一把刀和其他用具、药品等,租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山海关。

时近中午,3人来到卢龙县交通局征费站住宅楼。三儿提着刚刚买来的水果敲开了表哥费强家的门,进到屋内他谎称到东北做买卖,汽车出了故障正在修理厂检修,顺便来看看表哥表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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