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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引蛇出洞”擒恶魔,1998年兰州市“8·9”特大凶杀案(2 / 2)

“在哪里?在兰州呀。”

“在兰州哪里?在医院吗?”

“干嘛在医院?”

“你不是挨了一刀,受伤了吗?”

“受伤不假,但只是皮肉弄破了点,上医院缝了几针就回来了。”对方像是猛喘了一口气,稍停又问:“你报警了没有?”

“我干嘛报警?警察为弄破这么点皮肉的事都会搭理,吃饱了撑的?”

“你的手机、传呼机在我这里,你还要不要?”

“要啊!我就是想要才打传呼的。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乌鲁木齐。你想要手机、传呼机的话,拿8000元来。”

“我的手机、传呼机都是进口货,很贵的,我确实想要回来;但是,你要8000元那也太厉害了点,我拿不出这么些钱,再说要到乌鲁木齐去拿,还要路费,算在一起划不来啊!”

对方吭哧了一下:“那你说多少?”

“你降一点吧。”

“7000元。”

“太贵。”

“6000元。”

“太贵。”

“再不能降了。”

“你让我再考虑一下吧……唔,你说你在乌鲁木齐,我如果到乌鲁木齐后,到哪里去找你呢?”

“你到乌鲁木齐后,打这个电话,我会告诉你怎么联系的。”

通话进行到这里时,对方挂断了。

来电显示表明,对方所使用的电话正是被抢劫的那个手机。这样,就无法查清对方此刻所在的位置。

刑警进行了分析,认为对方既然怀有这样的贪婪之想,那就肯定还要来电话的。于是就如何敲定“赎回”手机、传呼机的事宜进行了缜密的研究,最后定下谈判方案:想要回手机、传呼机,嫌价钱太贵,要求降至5000元;由马世华的弟弟马世杰赴乌鲁木齐付款取机,对方必须保证其安全。

果然,对方只过了一个小时便又打来电话谈判。之后,在一天时间里,对方又打来5次电话,双方终于议定以5000元“成交”。8月11日下午,在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举行了一次高规格的案情分析会,会议分析后得出结论:犯罪嫌疑人在新疆。如此,是到收网捕拿的时候了。

专案组立刻派一个5人小组赴乌鲁木齐缉拿作案人,该小组由省厅大案科长张家宁、省厅侦查员张军、兰州市公安局侦查员胡江胜、城关分局刑一队副队长孟好宏、侦查员李巍5人组成;指定由孟好宏以被害人之弟马世杰的名义出面与嫌疑人联系。

8月12日上午,嫌疑人再次打来电话,马世杰以被害人的名义与对方约定:钱已借好,其弟马世杰将于8月14日抵达乌鲁木齐,届时再联系。

8月12日中午12点30分,张家宁等5名侦查员离开兰州,抵达西安后未出机场,一直等到晚上乘坐7点50分的飞机飞往新疆。一行人于当晚11点20分抵达乌鲁木齐,新疆公安厅刑侦处已经派车在机场等候了。

当晚,张家宁等人即向新疆方面通报了案情和准备实施的计划。次日上午,甘肃、新疆两地警方经过缜密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将与嫌疑人见面的地点定在新疆饭店的302房间,由孟好宏以马世杰的名义与对方见面。甘肃刑警胡江胜埋伏于302房间的卫生间内;甘肃侦查员李巍和新疆的3名侦查员埋伏于305房间,准备接应。考虑到嫌疑人可能会临时改变主意,要把见面地点改在饭店大堂里,又安排张家宁、张军和新疆的2名侦查员控制大堂。另外,新疆公安厅大案科科长靳鹏率3名侦查员控制饭店外面的马路。新疆公安厅刑事侦查处胡杰处长负责对这几路人马的统一协调、指挥。

一切安排妥当,只等疑犯钻套入网了。8月14日上午10点30分,孟好宏在新疆饭店302房间用饭店的电话拨打了被嫌犯所掌握的马世华的手机:“喂,我是马世华的弟弟马世杰……”

对方显然也在等候这个电话,忙不迭打断道:“你在哪里?”

“我已经到乌鲁木齐了,住在新疆饭店302房间。你这就过来吧,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对方略一停顿,吐出了一个“好”字,然后就关机了。

11点30分,一辆红色出租汽车驶至新疆饭店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少数民族模样的年轻男子,一边打手机,一边东张西望。在饭店门外马路上监控的新疆侦查员马上锁定了这个目标。但是,他们并不能肯定这个男子就是嫌犯,因为走路打手机和东张西望这两点并不能证实此人就是他们要抓的那位。

那家伙站在饭店门口打完电话,可能感觉到什么地方似乎不对头,突然拦下了一辆出租汽车,上车就走。侦查员几乎没有考虑,随即也拦了一辆出租车尾随而行。前面那辆出租汽车行驶了30来米,突然停了下来。那家伙下了车,站在马路边向四周和饭店那里观察。侦查员的车也停了下来,见对方这副情状,判断十有八九就是嫌犯了。他们生怕被对方察觉了什么而一逃了之,于是假装穿过马路,就在靠近对方时,突然发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擒住。当场搜查,从他身上搜得手机一个,马世华的工作证、身份证、通讯录等。此人正是嫌犯!

审讯随即进行,嫌犯供述如下——

他叫库吾瓦·阿尼西,哈萨克族人,家住伊宁县天山乡,小学文化程度,不识汉字,1976年出生。1999年3月,库吾瓦离开家乡,外出打工,三四个月里走了卡尔支、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奎屯几地,有活就干,没活就转。1999年7月10日,库吾瓦转到了乌鲁木齐,在街上闲逛时结识了一个汉族青年。对方自称名叫李明,两人在一起待了一天。

1999年7月27日,库吾瓦作了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自主离开新疆的旅行。他买了一张火车票,上了507次列车,直奔兰州。他赴兰州的目的倒不是为了作案,而是听几个从甘肃过来的回族人说兰州找工作容易,工钱也高些,于是就决定去兰州碰碰运气。

谁知,情况并非如回族人所说的那样,库吾瓦到兰州后,转了个把星期,竟然没找到一份哪怕工钱极低的活儿。幸亏他身上还有一些以前打工时挣下的钱,吃饭是可以的,晚上就睡在火车站广场上。

库吾瓦感到意外的是在兰州他竟然与有过一面之交的李明不期而遇,对方也在火车站广场上转悠。两人一见如故,就待在一起了。由于李明的提议,两人就住进了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住到第三天,李明开口向库吾瓦借250元钱。库吾瓦拒绝了,因为不知李明的底细,生怕这钱借出去变成“肉包子打狗”,要不回来。

李明借钱遭到拒绝,倒也没生气,说:“你钱也不多了。找不上活,怎么办?要不干脆咱们去抢!”

库吾瓦先有些吃惊,但李明又劝了一回,一颗心就骚动起来了,问道:“怎么抢?”

李明说:“抢人还不会?在晚上人少的地方、黑的地方待着,看见有人过来,凡是提着包包的,就抢。那里面准放着钱的。”

库吾瓦点头:“那就干一回吧!”

当天晚上,库吾瓦和李明就在马路上转悠着寻找目标,结果就在东方红广场那里发生了抢劫并杀害马世华的特大案件,作案者就是库吾瓦。

审讯结束后,张家宁即通过电话把抓获库吾瓦的情况向甘肃省公安厅领导作了汇报。

8月16日,库吾瓦被押解兰州。这起特大抢劫命案,仅用一周时间就告侦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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