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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三网友为凶残付代价,2004年临猗县“2·21”无名男尸案(1 / 2)

2004年2月21日上午9时许,临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北景派出所报告:有群众在辖区东闫村南路口一树壕内发现一具尸体。

此时,正值全局命案会战期间,此案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接案后,局长李恩生、政委黄兴明、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王勤胜及刑警大队队长王学兵、教导员王新生立即率侦查、刑技人员奔赴案发现场,在北景派出所配合下展开调查勘验。

经查,死者系男性,30岁左右,其头部多处受钝器伤,颅骨塌陷。

从现场、尸检以及死者衣着等情况综合分析,首先排除交通事故死亡的可能性,并认定此现场为抛尸现场,且死者极有可能为出租车司机。

寻找尸源和调查走访工作在全县及相邻县市全面展开。

3月3日上午,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传来消息,一个叫王鑫的17岁少年,在其父亲的陪伴下从长治市到运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其与两名同伙从运城租乘一辆出租车行至临猗县途中将司机杀害的犯罪事实。

临猗县公安局民警受命后立即赴运将投案人带回调查。经详细讯问,王鑫的供述与现场勘验情况基本吻合。但王鑫作案后便与同伙分手,现在不知同伙下落。

抓捕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成为当务之急!

王鑫供述,同伙中有一人名叫崔亚东,跟自己年龄差不多,同是长治市襄垣县人,无业,喜爱上网;另一同伙叫李少华,比王鑫大一两岁,祖籍在安徽,常住长治市,是崔亚东的网友。

当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监视下,王鑫在网上找见了崔亚东,但无论王鑫怎么努力,崔亚东都不理会他。

当晚10时,根据王勤胜和王学兵的安排,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永斌、大案中队副队长陈海峰、民警朱建鹏和许伏星带王鑫驱车直赴长治襄垣县。在县城崔亚东的住所及其乡村老家均未发现其踪影。

3月4日下午,民警又赶往长治市区,在长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配合下,通过技术侦查,掌握了崔亚东在长治市的准确位置,下午6时,民警在长治市郊一网吧将崔亚东一举抓获。

经审讯,崔亚东称,他与李少华是在网上认识的,虽已交往了半年多,但只知道李少华是安徽人,现在长治市郊捉马村,其余一无所知。

办案民警在捉马村往返了几个来回,费尽了周折也没有摸排到“李少华”其人。无奈之下,民警只好重新从崔亚东身上挖掘线索。

果然,崔亚东又供述了作案后曾与李少华在长治某校李少华朋友的宿舍住宿一事。民警抓住这一线索,找到了李少华的这个在校朋友。这名学生告诉民警,他与李少华是在网吧认识的,有关李少华的其他情况并不知晓,但他的一名同班女同学好像去过李少华在捉马村的住所。

民警迅速找到这名女学生,通过其很快便找到了李少华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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