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他便自顾自的做起了自己的事情。
黑袍人将鬓犬的尸体切割,分下肉块来铺在黑布上,高温的沙地很快便会将肉块烧成肉干。
鬓犬的骸骨上套上黑袍,做成一个简易的睡袋,而后他从身上取出一把工兵铲,开始挖沙子。
不多时,一个简易半凹形沙洞制作完成。
“喂,我跟你说过你为什么不理我?”
这期间,南宫问天都快要疯了,好不容易遇见了个人,但这个人就像是个哑巴一样,无论自己和他说什么他都不理会。
他本以为自己有希望可以被救出这片沙漠了,但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黑袍人做完这一切,便离开了。
南宫问天想去追,但他被炙热的大太阳罩住,没走几步路就推了回来,躲在那个简易的沙洞里能够凉快一些。
黑袍人虽然走了,但他留下了鬓犬的肉块,被太阳晒了一会儿此刻已经变成肉干了。
南宫问天已经顾不得肉干上还有着半生的血丝,他大口大口的咀嚼了起来。
明明那么难吃,但饿了好久的他却觉得这是世间美味。
活着的滋味,真幸福啊。
……
三公里外。
一片沙漠中的绿洲处。
停靠着一辆昂贵的房车。
黑袍人到了之后便摘下自己的面具,进入了房车之中。
“呼——热死了热死了,快给我来杯冰水。”
南宫文雅递上去一杯早就冰镇好的橙汁。
王富贵一饮而尽。
“啊!爽——”
南宫文雅此刻却是忧心忡忡。
“富贵公子,问天他已经受够了苦,现在可以接他回来了么?”
王富贵瞥了她一眼。
“知道你弟弟为什么变成那个鸟样子么?因为慈母多败儿,你这个姐姐也同样,对他太过有求必应。”
南宫文雅低下了头,没有反驳。
“那,什么时候才能接他回来?”
王富贵想了想:“两个月吧。”
“什么?两……两个月……”
在这片被称之为死亡沙漠的地方待上两个月?
他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啊!
南宫文雅觉得,哪怕是自己落在这片沙漠里,她恐怕连一个月都撑不下去。
王富贵说道:“怕什么,有我在呢,我可是神医,只要你弟弟还留一口气在,我就能救活他。”
“首先他要学会我教给他的第一堂课,那就是活着。我保证,两个月后还给你一个南宫家的合格继承人。”
五天过去。
鬓犬的肉干很快吃完了。
但南宫问天现在最需要解决的水源的问题。
之前靠着那只鬓犬的血活了下来,但五天过去,血早已经喝干了。
他拿着之前黑袍人留下的兵工铲和军刺,白天尝试着外出寻找水源。
再找不到水源,他迟早都要被渴死。
但连续两天的漫无目的的寻找,却什么也没找到。
到了今天,南宫问天已经开始靠着喝自己的尿来满足干枯的喉咙。
终于。
那个黑袍人又出现了。
南宫问天大喜。
“求求你救我离开这里!无论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满足你,只要你肯带我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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