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贺琦,30岁,在品牌男装店做店长。我记得我睡之前在KtV给员工开会,然后醉酒不省人事,醒来就到了这里了!我这是怎么了?我的衣服包包嘞?”店长避重就轻的回答。
“是吗?只是给员工开会吗?”
“对啊,开会结束之后,还邀请了一个VIp客户一起喝酒唱歌。然后我就醉酒了。”
“是吗?我劝你还是好好回答,隐瞒事实真相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我隐瞒什么了呀?我就喝醉了不省人事,醒来就到了这里,我的衣服呢?”店长表现的有些不耐烦。
她现在两眼一抹黑,根本就不知道事情变得怎么样了。只能全部否认,什么不知道。
“是吗?那要不你说一下账本子的事情?或者税务局副局长的事情?或者说说你包包里面的药包?”
“你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了吗?你以为这个事情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吗?”警察非常不满她的回答。
“就是因为税务局收走了账本子,我找副局长帮帮忙请他吃饭喝酒,然后醉酒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药包?我不知道。肯定是有人趁我醉酒睡着了放我包里的,这是在冤枉我。”店长听他们说完话,心里大惊!
她瞪大了眼睛,不过还是谨慎的什么都不说。后面的一概不知道,不明白,不清楚,拒绝回答。
后面的店长闺蜜醒来也只是一味的哭,啥都不说。
之后几天四人出院后,副局长正式报案,立案起诉,告某男装品牌店长贺琦和王丽珍对他下药强奸拍照威胁虽然未遂,但是已经完成了一半,她俩包包里面的药包和现场的照相机为证。
其行为和目的对他造成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侵犯隐私权罪,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罪……。
还举报他们品牌服装店,偷税漏税,至于证据已经上交,要求彻查!
而两位店长也并不是没有人脉,她们也不笨,经过一商量认为自己也中了药,反告副局长给她们下药强奸,目的就是贪恋她俩美色!
并且把事后把药包放在她们俩的包包里面,用栽赃陷害她们。毕竟如果是她们是下药人谁会自己中药?
至于照相机并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她们的。谁知道是谁放在那里的,说不定是KtV老板偷拍的。
几人在那狗咬狗,双方都有些证据不足,又各自找证据自证,时间这样过去了大半个月。
许晓晓他们吃了好长时间的瓜,看的津津有味,他们的吃瓜群众队伍也渐渐壮大了。直到后来看他们来来去去都是一些重复的东西在吵,她都觉得有些无聊了。
既然无聊了,就找些日子。于是许晓晓选在庭审的前一天晚上隐身去给两位店长各拍了个真话符!
当天的庭审就炸锅了,店长们突然对她们所做的所有事情供认不讳,店长她们这方请的律师脸都变绿了!
副局长方律师问店长:“那天是你打电话约我的当事人,并且在事发当天吃饭的时候都已经快把他灌醉了,你们两个店长架出去的,饭店老板可以作证,你认不认同?”
“认同!”
“明明都已经灌醉了,已经失去自主行动能力了。为什么还要把他带去KtV?”
“因为我的目的没达到。”
“什么目的?”对方立马来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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