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婉脸颊微红,“好啊,二妹妹,你怎么也打趣起我来了。”
三姐妹又坐在一块儿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又打闹了一阵子才各自回屋。
张清婉的婚事定下来,张三牛和王氏又恢复了往日的作息。
张泽在家里又陪了两人几日,就收拾好了行李,带着金阳随着镖局一块儿出发。
张三牛和王氏依依不舍,张清婉三姐妹给张泽准备了不少东西带在路上。
张泽并不打算一直跟着镖局走,因此,等出了荆州府的地界,张泽就和镖局分道扬镳了。
张泽和金阳年岁还小,不过因着两人习武的缘故,又吃穿不愁,两人的身量并不矮小。
尤其是金阳,他是北戎人,身材比大周朝的人要魁梧许多。
才十七八岁的年纪,身高七尺有余,身材魁梧,肌肉匀称,面容冷淡,就如一把未出鞘的绝世名剑,锐不可当。
张泽和金阳两人衣着朴素,一路上走走停停,遇上名山大川,张泽就会停下脚步,亲身去探寻一番。
这个时候的路十分不好走,张泽和金阳最后选择一人骑上一匹快马,这样一来大大的加快了两人行走的速度。
金秋九月,正是粮食丰收的时候,张泽远远瞧见田地里收粮食的农人,忍不住停下来多看了一会。
“驾——”“驾——”
哒哒哒大马蹄声由远及近,打破了张泽欣赏景色。
张泽和金阳对视一眼,这般急促的马蹄声,听着还有不少人的样子,他们惹不起。
随即,快速拉着马儿的缰绳,牵引着马儿来到路旁。
一行人疾驰而去,尘土飞扬,张泽看了一眼那群人远去的方向,哎呦,竟然还是同路呢。
金阳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意味,压低了声音,小声同张泽说道:“公子,刚才那一群人不简单,似乎都是见过血的。”
张泽讶然,“你怎么看出来的?”
金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是师傅当年同我说的,之前师傅经常跑镖,有时难免遇上山匪强盗之流,沾染过血腥的人,身上的气势不一样。”
金阳顿了顿又说道:“而且,刚才我似乎还闻到了一丝血腥气。”
张泽看了看天色,此时大概是未时,若是自己和金阳骑马而去,没准会和刚才的一行人到一个客栈休息。
既然如此,不如走个僻静地方,露宿荒野更自在,免得不小心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张泽把自己的想法同金阳说了,金阳赞同地点了点头。
两人放慢了脚步,四处寻找合适的地方,度过这一晚。
越往北走,天气就越发冷了,他们两人已经走了大半个月的路程。
因为天气原因,更多时候选择了客栈投宿。
张泽和金阳运气不错,寻了一个清静的地方,瞧了一眼天色,张泽和金阳直接到一旁的小溪里抓了几条鱼。
又把刚才抓到的两只野鸡,一只野兔去毛,处理干净,支上一个简单的架子,开始烤鱼、烤兔,至于两只野鸡,直接被做成了叫花鸡。
暮色四合天上繁星点点,烤鱼,烤兔的香味飘散在空气中。
张泽掏出随身携带的调料,撒在烤得金黄酥脆的鱼肉和兔肉身上。
“开动吧。”
张泽刚说完,两人就痛痛快快的撕起了鱼肉和兔肉。
两人吃的十分痛快,没一会儿就吃了个肚溜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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