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里的肉金黄油亮,万豪拿筷子轻轻一戳就洞穿了肉块,这是完全熟透的标志。
喜欢吃肥肉和甜食的人看到了这一幕,根本把持不住。
偏偏海叔就是这一类人。
当然,此刻要求提前试吃,不单单是为了解馋,更重要的是为了心里有底。
他内心是向着万豪的,不希望万豪在这里翻车。
万豪这对孤儿寡母的不容易,过了这么多年苦日子终于有了盼头,如果是因为他而弄熄了火,他这心里真的过意不去。
所以他打定了主意。
自己先吃,不管万豪做的怎么样,都说好吃。
如果实在是不好吃,自己就一股脑全给他消灭干净,不给其他人试吃的机会。
至于后续的宴席,可以再想其他的办法,只要能保全万豪的名声就行。
万豪倒是没有想这么多,就单纯以为海叔是馋了。
挑了两块肥大小合适的五花肉,拿了个碗递了过来,顺手又将切好的红薯扔到了锅里。
肉熟了,但红薯还需要继续焖煮二十分钟。
这是部分食客喜欢甜肉的最直接原因,不可或缺!
“吸溜!”
海叔迫不及待,也顾不上拿筷子了,直接将两块肉往嘴里倒,跟喝水似的。
“海叔小心……”
万豪见状连忙想要阻止,毕竟这是刚出锅的肉,肯定是烫的,更别说粘了这么多糖衣。
糖和水一样,都是能聚温的食材,这一口下去,绝对能烫一个大泡。
然而海叔的表现让他出乎预料。
压根也没觉得烫,反倒是一脸的惊喜,两个眼睛直冒绿光。
“好吃!太好吃了!!!”
海叔一脸兴奋的表情,完全不像是在演戏,且很自然的将手里的碗舔了舔,而后眼睛直勾勾盯着锅里。
万豪以及众人:???
海叔顿时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摸着后脑勺嘿嘿大笑。
旁人不知道的是,海叔的舌头耐热程度很高。
小时候穷,去别人熬糖厂做小工,趁着老板不在的时候偷吃。
长期多次的偷吃,早就练就了热糖入嘴面不改色的本领。
眼前这两块甜肉的温度,压根不在话下。
“海叔,真有那么好吃吗,也让我尝尝呗?”
“我也想尝尝,给我吃一块呗阿豪。”
“海叔,祝您早日添孙。”
“海叔,祝您早生……祝您儿子早生贵子……”
海叔的反应很真实,这让本就有些好奇的大伙更加好奇了,都想尝尝锅里的味道。
只可惜,万豪无情拒绝了众人。
开玩笑,红薯刚放进去,至少得二十分钟才能熟透。
烹饪最讲究火候,火候没到就开锅,岂不是做夹生了?
再说了,一共也就做了这么一小碗,这么多人都要吃,根本也不够分啊。
都是乡里乡亲的,且都是过来给自己捧场的,得罪谁都不好啊。
不过这事儿难不倒他,待会儿做好了,直接把碗递给海叔,他爱给谁就给谁。
反正就咱这手艺。
保准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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