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你难得在家,最近没有出去打官司?”谷碧青问家里的情况。
谷宣宗回话道:“明天就要到武汉去帮人家打官司,接手的是一个无人敢接案子,武汉法院让我去帮被告人做代理律师,迫于面子我就接了。”
“是什么类型的案子,被告人是什么身份,还非得要你去帮他辩护。”
“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是三年前从保定军官学校出来的,原告是他的岳父,起诉书上写得是这个教官杀妻,一审已经定案,死刑。”
“有没有胜诉的把握?杀人犯罪不好辩护,弄得不好要引起民愤的。”
谷宣宗说道:“我刚接手的时候,还真不愿意接这个案子,迫于武汉法院的面子,我才接手的,但经过我的分析,其中有疑点,而且有反案的可能,再次开庭还有些时日,我需要进一步地核实。要不要让淑兰来接电话,她正好从宁波回来。”
“不用,昨天我已经跟她通过电话了,我过几天也要去武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过你了,我们在武汉见个面。”谷碧青问道。
一个星期后,谷宣宗在武汉法院为杀人犯辩护。
经过法庭原告与被告双方的争议,及代理律师的辩护,法官宣布休庭。
法官一宣布休庭,谷宣宗便合起案卷,微笑地向法官点头表意感谢,然后走到对方的律师席,与对方的律师握手道别。
这起刑事案件,经过一番的唇枪舌剑,谷宣宗把有力的证据一一提出。
这起案件,本来是一桩比较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但随着案情的变化,发展成为一桩刑事杀人案。
谷宣宗的委托人一审已经败诉,一审时,谷宣宗不是他的代理律师,受委托审阅案卷后,谷宣宗发现了其中的疑点,很快抓住案件的要害,认为只要提供有效的证据,此杀人的死刑案肯定能反案。
谷宣宗的委托人是武汉一家实体企业的老板,三年前从保定军官学校退役后,就从他父亲手上接过了这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口碑也不错。
武汉另一家企业濒临破产,其老板想翻身谋取暴利,逼着实体企业老板的会计,拿出了印章,在伪造的收货单据上签字盖章,数额是一百万元。
实体企业的会计是他妻子,管着企业的印章。没过多久,这家濒临破产企业,就向谷宣宗的委托人要求付款,出纳就问起老板要不要付这笔钱。
老板没有收到这批货,肯定不会同意付这笔钱。
那濒临破产的老板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上有他的印章和签字,法院判定他必须在期限内付款。
想不到,没过多久,这个会计被杀在自己的家里,指证是他所杀。
这个会计是濒临破产企业老板的妻子,在他企业里做会计,平时所有的签字和印章都是由会计代理保管的。
杀人命案一审已经定案,判定他杀人,死刑。
然而,他自己在一审时也供认不讳,是自己因怒而杀人,因议事厅有异议,就请谷宣宗代理此案的律师,力求进一步规范。
谷宣宗的委托人叫郑伟,接受法院委托,见到郑伟时,一点也不配合,一句话也不说。经过谷宣宗再三强调,他并不是杀人真凶,这才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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