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
张昌宗自觉体力已经恢复八成,对他要做的事情来说,八成的体力足够了,不需要巅峰。对他这样的年纪和将要做的事情来说,巅峰与八成其实没什么区别。
白天阿喜给他熬粥的时候,张昌宗拜托她,熬了一锅清粥,只有盐,没有任何油星,然后灌到水囊里备着。郑氏给他的参汤,张昌宗也留了一碗。
早晨他就起来活动手脚,这几天手脚的虚软无力可把他憋坏了。也没做多大的运动,就是在院子里打了趟拳,活动一下肢体。就是他活动的时候,郑氏、韦氏,包括一贯疼他的大嫂,三人齐刷刷的坐在廊檐下,笑眯眯地一边喝茶汤一边看他打拳。大早上,真是一点儿追求也没有啊,所谓的一日之计在于晨……不存在的。
下午睡了一个长长的觉,养足了精神,到天黑后,三更鼓刚过,张昌宗悄悄地起身,经验十分丰富的把被子弄了一下,弄成有人睡着的样子。虽然郑太太不会半夜过来看他,不过,以防万一不是。
换了身全黑的衣服,头上蒙了块黑头巾,全身上下,除了双眼和双手露出,其他地方都被黑布包了个严实——
作为前特种侦察连的一员,张昌宗一直有个毛病。去到哪里都习惯性要勘查地形、防御、岗哨位置等等,这是当兵时候就留下的职业病。退伍后,进了安保公司做保镖,这职业病没有减轻不说,反而有日趋严重不说,目前已经无药可救了。
总之,穿成张昌宗的这些年,甭管有意还是无意,他们家周围这些地方的地形之类的,他已经烂熟于胸;然后,金吾卫巡街、晚上更夫敲更鼓等的特征、习惯,他也烂熟于胸。职业病有时候也是有好处的,对吧?
出了水囊,借着两个伪小孩儿理事的机会,麻烦薛崇秀设法使人给他打造的装备——
用惯的匕首、钩爪等,系在熟悉的位置上,然后,悄悄从窗户翻出院子,也没从院门口,就那么在院子里,手脚并用便灵活利索的爬上墙头,翻出院墙而去。
屋里,郑氏看得十分无语,片刻之后,反应过来,立即吩咐:“郑经,跟上去看看,若无危险,莫要插手,且看看他去做什么。”
“喏。”
郑经肃容点头,同样一身黑衣,动作利落的追上,凭着直觉,他也不敢追太近,只怕追近了,那位小郎君会发现。才人倒是收了个有趣的徒弟,比先前家主、姑奶奶几个想的还有趣。
张昌宗一路就跟个灵活的小猴子似的,耳聪目明,机警小心。一开始看似弯弯绕绕,却完美的避开了巡街的金吾卫和敲更鼓的更夫。待出了熟悉的地界,便全靠着机警与敏锐的耳目,巧妙地隐藏在背光的角落里。他一身黑,人又矮小,只要安静地不发出声响,也不会有人注意角落里是否站了个小孩子。
一路跑跑停停,待三更鼓响,张昌宗终于跑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大狱。
并没有贸贸然就潜进去,而是缩在一个背光的角落里,默默地灌了两口参汤,等着体力恢复。
大狱的围墙自然比民居高许多。但是,别说是这种土建的围墙,就是后世的楼房,对于掌握了方法的侦察兵来说,爬上去也不过是体力与时间的问题。
张昌宗等待体力恢复,才擦擦手,保险起见,先甩了个钩爪上去,静静地等了一会儿,并没有什么异响,显然没被发现。然后才拉着钩爪垂下的绳子,借力使力,快速的攀上墙头,悄悄露出一个脑袋,查看里面的情况——
这年头大概没人敢来大狱劫狱,防御的人手不算少,不过,大半夜的,精神头都有些差,歪歪倒倒的打瞌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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