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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六章 葛底斯堡绞肉机(一)(1 / 2)

西元1862年12月21日,随着城外联盟军那毫不掩饰的大规模调动,整个葛底斯堡地区的联邦军都开始紧张起来。到了这个时候,哪怕是最基层的小兵,也知道大战即将来临。

开战之前,南北双方可以说是各有优势,应该算是势均力敌。

表面上看,联邦军的波托马克军团人数更多,一共有十三个步兵军,一个骑兵军以及一个炮兵预备队,总人数超过了十五万人,在人数少占据了绝对优势。

相比而言,南方联盟将的北弗吉尼亚军团,只有三个大兵团,以及一个独立骑兵师,总人数是九万人。

虽然联盟军的人数少于联邦军,但在火炮数量上,联盟军要远远超过联邦军。

由于后续支援到位,北弗吉尼亚军团在战前的火炮总数达到了260门,超过一半的火炮都是当初从中国进口的钢制12磅拿破仑炮。相对而言,联邦军由于之前败的太惨,火炮总数只有可怜的90门,其中很多还是6磅炮,真正的12磅炮不足30门。这样一看,无论在火炮数目还是质量上,联盟军都远超过联邦军。

不止是火炮方面南方军超过北方军,就连轻武器也是南方军占优。

此时的南北双方,主要枪械依然是前装滑膛枪为主,比如北方的联邦军,主要武器就是斯普林菲尔德式前装滑膛枪。而南方军的武器差不多也是一样的武器。

但是,由于两年前开始,中国就开始有意识的小批量对南方出口夏普斯步枪。所以南北双方开战之初,南方军的夏普斯步枪总数就超过六千支,且有一半都给了北弗吉尼亚军团。

后来,由于这种被称之为华1型火枪的犀利,南方联盟政府继续大力进口,并开始了以粮食换武器的贸易,于是这种后装线膛枪的武器持续流入南方。到了1862年,南方军的这种仿夏普斯步枪的数目已经超过了两万。其中有一万多支枪都在罗伯特.李的北弗吉尼亚军团。

罗伯特.李很钟爱这种步枪,而且他也没有把这种步枪分散使用,而是集中起来,组成了一个夏普斯军。里面的士兵都是精挑细选的神射手,再加上这些精准与威力并存的夏普斯步枪,已经成了罗伯特.李的王牌军。

相对而言,北方联邦军虽然也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这种夏普斯步枪,尤其是他们还可以自己生产,但产能一直上不去,价格也居高不下,所以至今为止,联邦军的夏普斯步枪总数只有可怜的四千把。被组建成了四个夏普斯射手团。

幸好的是,在之前的战斗中,这四个夏普斯射手团因为还没训练好。所以没有参加战斗,也就没有遭遇失败,现在情况紧急,他们只能从华盛顿的军营中拉出去,紧急补充到波托马克军团里面去了。

从这个角度看,不管是火炮还是火枪。南方军都比北方军强,虽然不能说在火力方面呈现碾压态势。但南方军火力更强却是不争的事实。

另外,联盟军连战连捷,士气高昂,其中有八成都是打过多次战争的老兵,而联邦军别看人数多,但八成都是新兵,剩下的都是历经失败的溃兵,在战斗意志跟技巧方面,远远不能跟联盟军相比。

实际上,如果不是林肯总统的不停鼓励以及一系列严惩政策,估计光应付逃兵就会成为波托马克军团一个大问题,但是到了现在,由于天气寒冷,加上林肯下了死命令,成立了多支宪兵队,逃跑的风险变大,因此才稍微遏制了逃跑风。

在指挥机构方面,也是南方军胜过北方军。

南方的北弗吉尼亚军团,挥机构来说,也就让整个军团变的更灵活,容易实现更多战术动作。

而北方军由于是匆忙组建,只有一个大军团,手下没有次一级的兵团,而是直接指挥每一个军级单位,这就让整个波托马克军团相对臃肿,在命令的上传下达方面要更加的缓慢、迟钝。

最后说到指挥官的才能,对比也是更加明显。

南方军的指挥官是罗伯特.李,手底下三大兵团司令也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将,比如被称之为石墙的悍将杰克逊,就是第二兵团的司令。

北方军的指挥官就不一样了,原先的总指挥官是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但这个家伙是个不错的发明家,比如他发明的采用金属弹夹的“伯恩赛德”式步枪,就相当的先进。

但问题是,这个伯恩赛德搞发明还可以,练兵的才能也不错,可在最考验临场感的指挥方面,他却严重不足,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胆怯。

好在他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能胜任,所以代替了麦克莱伦成为指挥官之后,也一直是不情不愿,总是在推脱。

不过,虽然伯恩赛德一直在推脱,想着辞职,但在林肯没有的允许的情况下,他倒是也尽职尽责,当上波托马克军团的指挥官之后,没有消极怠工,反而是积极应对。

伯恩赛德上任之初,面对的是一支士气低落的溃军,他上任之后,并没有搞什么特殊的加强训练,就只是把这些溃兵以及林肯后来塞进来的大量部队重新整编,整编成了一个个纵队,一个纵队两个军,这样一来,就变成了6个纵队,3个独立军。

这种纵队的大编制模式,虽然庞大而笨重,机动能力远远不如罗伯特.李的兵团制。但臃肿也有臃肿的好处,那就是在防守的时候。更不容易被击垮,兵力厚度要比南方军强,尤其适合联邦军这种兵员素质差。缺乏优秀基层指挥官的情况。

如果说对比,那此刻的北方军与南方军,就有点像二战时期的苏联军队与德国军队。

实际上,伯恩赛德是怕了罗伯特.李,在对方不进攻的时候,他还能老老实实的组织下军队,并且做的还不错。起码很快就稳定了军心,但如果发现对方真的要来大动作。伯恩赛德很快就承受不住压力了,在林肯再次过来视察的时候,强烈要求辞职。

这一次,伯恩赛德表现的相当坚决。林肯发现对方是真的不想当这个司令,只好替换了他,让外号“好战的乔”约瑟夫.胡克来当波托马克军团的司令。

约瑟夫.胡克虽然有个外号叫好战的乔,貌似勇气可嘉,十分好战,但实际上是以讹传讹。这个胡克的才能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并不比前面两任指挥官好多少,甚至在组织能力是,还不如胆怯的伯恩赛德。

不过胡克也有一个好处。或者说坏处,那就是好吹牛,好面子。而且很会装,所以他明明也有点怕那个罗伯特.李,但在林肯面前,他却胸脯拍的震天响,一副老子根本不怕他的样子。

别说,这一招还真把病急乱投医的林肯给唬住了。觉得胡克或许真的能胜任也说不定。

在总指挥官方面,南方军远远胜过北方军。这一点连林肯也承认,但他不知道的是,北方军里也有名将,只不过还名声不显,而这个名将,就是还在波托马克军团里当军长的乔治.戈登.米德。

总而言之,在开战之前,联邦军除了人数更多,而且处于防守态势这两大优势外,其他像武器装备,兵员素质,指挥官的素质与名气等方面,北方军全面处于劣势。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怎么看也是南方军更强一些,但强的也很有限,而像这种大规模攻防战,一方的武器装备又不具备压倒性优势,所以要说能稳赢也是不靠谱的。

要知道,北方军虽然各种劣势,但人数多,底气足,就是北方军最大的优势。

由于林肯的努力,或者说林肯的固执,整个北方已经开始行动起来,大量的青壮被强制应征入伍,一支规模达一百万人的大部队已经在组建当中。

也就是说,就算葛底斯堡会战失败了,以林肯的固执,很可能还会继续抵抗到底,而如果林肯不放弃抵抗,那么以北方的雄厚实力,南方军要想短期内彻底击败他们,也是不现实的。

但是,这也不是说葛底斯堡会战就不重要,相反,这场战役相当重要。

要知道,在葛底斯堡,几乎集结了整个华盛顿附近所有的兵力,一旦这里遭到大失败,华盛顿在短时间内也就没有兵力补充过来了,如果罗伯特.李趁势攻击,拿下首都华盛顿那就是轻而易举,而首都一旦被拿下来,对整个合众国士气的打击将会是十分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让战争的时间继续延长。

一旦战争延长下去,民众的热情消耗殆尽之后,剩下的就只能是倦怠与不满,到时候林肯再说什么,大家也不爱听了,合众国内的反对派也会崛起,一个不小心,真的让联盟国趁机独立也未可知,而到了那个时候,再想拿回南方那片失去的土地,就千难万难了。

相对于葛底斯堡守军的忐忑不安,罗伯特.李的北弗吉尼亚军团虽然人数要少,但上上下下都对这次战斗充满了信心,尤其是罗伯特.李本人,由于长期以来的连战连捷,更是对自己的这支军队充满信心,觉得拿下葛底斯堡不过是手到擒来。

当然,罗伯特.李之所以等了这么长时间还不进攻,正是因为他对胜利的信心太足,也正是因为他觉得赢定了,才更注重自身的损失,希望在最少损失的情况下赢得胜利。

正是抱着这个想法,他当初在波托马克河战役中获得大胜利后,才没有乘胜追击,放了波托马克军团一马,原因是当时他尽管是胜利一方,但自己也损失不小,而且补给也已经不足了,失去了持续进攻的能力。

所以。后来他尽管带兵追到了葛底斯堡附近,离华盛顿不到一百英里,但却没有继续进攻。而是原地扎营,等待后续的援兵跟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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