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斯堡战役结束之后,整个局势果然如林肯担心的那样,对合众国越来越不利。
就在维克斯堡战役结束后的第四天,密西西比河首府杰克逊城就被联盟军的约瑟夫.约翰斯顿将军与从维克斯堡出兵的彭伯顿将军合力收复,此后,维克斯堡交给了中国人,而维克斯堡原先的守军则撤退到了杰克逊城。
杰克逊城被联盟军收复之后仅仅才过了五天,中国人就再次沿着密西西比河北上,直接占领了田纳西州最重要的河港城市——孟菲斯城!
孟菲斯是一个建立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河港城市,也是这时期密西西比河沿岸中最大的一个城市。这个城市不但是一个著名的棉花产地与奴隶交易市场,也是南方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可以这么说,谁掌握了孟菲斯,谁就掌握了密西西比河的下游。如果联盟军掌握了孟菲斯,就可以获得向北方进攻的桥头堡,而同样的,如果联邦军掌握了孟菲斯,就能够获得向南方进攻的桥头堡。
之前格兰特之所以能够毫无顾忌的进攻维克斯堡,主要原因就是他先拿下了孟菲斯这座南方重镇,但是现在,这座城市重新被中国人所拿下,这等于说攻守易势。
孟菲斯被拿下之后,在密西西比河流域,或者说西部战场的联邦军就开始处在一种不利的局面。已经失去了战场主动权。
然而事情还没完,就在孟菲斯被中国人攻下的第十天,中国人再次在孟菲斯郊外取得一场对联邦军的重大胜利。史称孟菲斯战役!
在那场战役中,威廉.罗斯克兰斯将军带领坎伯兰河军团从田纳西州首府纳什维尔主动出击,想凭着自己的力量重新夺回孟菲斯城,结果在孟菲斯城外三十公里的地方,被中国人打了一个伏击,整个坎伯兰河军团全军覆没。
这场战役中,又是一场巨大的惨败。整个坎伯兰河军团五万大军光伤亡就超过一万六千多人,剩余的部队大半被俘。侥幸逃生者不足两千人!
由于损失太过惨重,尤其是伤亡太大,以至于很多人都把这场战役称之为孟菲斯屠宰场,联邦军还把孟菲斯叫做伤心之城。
之所以造成如此重大的损失。伏击战术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只是一个方面,关键是中国人大量使用了机枪跟速射炮,而且使用的比之前更加熟练,而对方又在行军当中,没有合适的掩体,所以伤亡才如此重大。
也就是在这场战争之后,中国人的机关枪、机关炮以及铁甲车的威名算是彻底的宣扬开来,尤其是那些侥幸逃生的联邦军士兵,更是把中国人的武器形容为恶魔的武器。认为任何人都无法从正面应对中国人的这几种武器,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无法击败中国人。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人占领孟菲斯之后。再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既没有向东去攻打田纳西州的首府纳什维尔,也没有沿着密西西比河继续北上,而是把孟菲斯当成了中国人的大本营,呆在那里再也不动弹了。
到了这个时候,战略局势总算暂时稳定下来。继续进入了相持阶段,不过有心人很快就发现。中国人已经在密西西比河沿线完全占领了三座城市,分别是孟菲斯、维克斯堡以及新奥尔良城,正好是掌控密西西比河下游最重要的三座城市。
占领了这三座城市,中国人等于完全护住了联盟军的后方,但同时也等于是掐住了联盟军的咽喉,就战略而言,的确是相当高明的一招。
可以这么说,只要中国人继续占领这三座城市,那么联盟国就可以继续源源不断的获得西部的资源来充实自己。
同时,由于中国人掌握了新奥尔良港,且中国的海军舰队已经被证明战力不俗,所以如果中国海军肯出面维持新奥尔良港附近的航道,保护这一段航道的安全,那么新奥尔良港就可以重新成为一个安全的港湾,让联盟国重新获得一个稳定的对外交易通道。
一旦联盟国重新获得一个安全稳定且运输方便的贸易港,联盟国的棉花烟草等物资,可以顺利的出口,而武器装备还有粮食等军需品。
想一下,外来的货物可以通过新奥尔良港沿着密西西比河转送维克斯堡,再从维克斯堡上岸,通过铁路线转送杰克逊城,然后一直通过铁路运到里士满,这无疑大大增加了联盟国的战争潜力。
因此,在中国人的这个战略中,孟菲斯城无疑成了与联邦军对抗的最前方,而新奥尔良港与维克斯堡则成了重要的交通枢纽,如果这种状态得以继续下去,那对联邦军来说就会越来越不利。
要知道,南方联盟军的要求只是独立而已,所以能维持住双方的阵线,他们就已经是胜利了,而联邦军则是要平叛,因此他们是进攻方,一旦进攻方被遏制住了进攻势头,那从战略上来说无疑就是失败了。
现在,在东部战场,联邦军止步弗雷德里克斯堡,被罗伯特.李依托波托马克河制造的大规模战壕加栅栏铁丝网的战术磨的没了脾气,根本就无法前进一步。
而在西部战场,联邦军止步孟菲斯城,根本无法有效的切断联盟国东西方的联系,甚至是,由于中国军队实在过于恐怖,西部战场的联邦军甚至处于一种被动防守的态势,他们根本不敢主动靠近孟菲斯城周围六十公里范围内,一旦靠近,很可能就又被全部吃掉的危险,这在之前已经有过多次验证了。
总而言之。由于罗伯特.李的努力奋战,加上中国人的主动出击,南北双方开始进入了一种战略相持阶段。他们东西两个最重要的战线上,全部都进入了一种战壕战的模式,谁也不主动前进一步,不,应该说,是联邦军已经无法再行进攻,进而扩大战果了。
这种战略相持的情况。无疑让联盟国是相当满意的,毕竟他们原本的意愿。就是想要获得独立而已,现在既然已经跟美利坚合众国的军队势均力敌,对他们而言是好事。
毕竟,联盟国实力差是事实。就连他们的戴维斯总统,也从没想过能反过来击败合众国,重新从南方统一北方,因为那根本不现实,就算军事上能做到,事后的政治方面也会让戴维斯下台,因为南北双方的主要分歧就是蓄奴不蓄奴,这不但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严重冲突,也是经济体系的严重冲突。双方基本不可能再跟以前一样,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相安无事,只能让一种声音成为主流。
也就是说。对南北双方而言,要么东方压倒西风,全面变成蓄奴违法制,要么西风压倒东风,全面变成蓄奴合法制。
当这种南北双方的战略相持阶段稳定下来之后,看到有便宜可占的英国人与法国人才姗姗来迟。
1863年8月15日。英法联军组织了一支由18条战舰组成的联合舰队,护送着三万英法联军抵达了新奥尔良港。并在新奥尔良港中,与提前等待的与中国军队与美利坚联盟国的军队会师。
这次中英法联四国军队的会师,标志着四国同盟的第一次正式对外公开亮相,也标志着英法两国开始正式加入了对美利坚合众国的武装干涉行动。
四国军队会师之后,为了对合众国展开威慑,四国举行了一个阅兵式,四国军队依次按照中国——英国——法国——联盟国这样的次序先后出场,而从这个次序就可以看出来,这里面的主导者是中国一方。
这种排序,当然不是互相谦让出来的,而是根据实力与贡献来评的,其中中国的实力无疑是最强的,所以他们打头,而联盟国虽然也不弱,但由于是东道主,所以垫底也就没什么问题。
在这次阅兵过程中,中方并没有展示那些突击车、卡车、装甲车之类外界盛传的铁甲战车,而是只出动了普通步兵,只不过武器方面当然都是一水的八一式突击步枪以及97式突击步枪,身上也穿着数码迷彩服,所以也算是相当抢眼。
由于这场阅兵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外宣扬四国同盟的坚固友谊,所以没必要搞的太大,意思意思就行了,毕竟真正的重头戏还在后面呢。
所谓的重头戏,实际上就是指中英法联的四国军方的高层会谈,目的不是别的,只为了在以后对合众国的战争中,如何更好的协调一致。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之前,中英法三国这次之所以派兵出战,打的旗号是为了926事变讨回公道,三国并非是为了帮联盟国争取独立,而是中英法三国联合起来对美利坚合众国开战。
简单点说,就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你们合众国与联盟国之间的战争,我们不表态,但你合众国在926事件中杀害了我们的人,我们就不能跟你善罢甘休,你合众国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否则大家就一起战个痛。
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一方面,就是中英法三国不乐意替联盟国背黑锅,毕竟联盟国是蓄奴制,道义上不好听,而中英法三国这次可是以受害者的姿态来找美利坚合众国讨公道,或者说要好处的,怎么能掺和到他们两国之间的破事儿当中呢。
当然,谁都知道,那不过是表面好听而已,实际上既然要对美利坚合众国开战,无论如何是绕不过联盟国的,这才有了四国同盟,加了联盟国一个位子。
但是,当时那个四国同盟,只是指一种口头上的互助同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同盟,四国政府之间除了中英两国外,其他两国都没有签署任何有效力的盟约,这一点上,跟此时世界主流的军事同盟是不同的。
换言之。过去这个四国同盟,只是一个松散的同盟,并非全面意义上的同盟。大家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在一起坐下来协商解决,但却没有必须帮助对方的义务。
实际上,别说联盟国了,就算中英法三国,在明面上也是各自对美利坚合众国宣战,而不是先组建一个中英法三国同盟,再以三国同盟的名义共同对美利坚合众国宣战。
这里的区别就是。三国各自都有很大的自主权,都可以自己决定什么时候打。打哪里,或者打到什么时候。
或者要说了,之前中英之间不是签署了一个中英军事互助协议么,这不是本来就是要针对美国搞的么?
事情的确是如此。不过当时那个协议并没有特指美国,而且当时那个协议其实效力也不足,毕竟当时英国本身就没什么诚意,所以那个中英协议更多的是一种双方共同保障中国西南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稳定的一个东西,并不能靠那个东西来约束英国人做什么。
书本网